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 2017/2018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 号)(见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 2017/2018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为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相关数据,于2018年10月12日之前登录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完成数据填报。各项指标参照附件3相关解释文件。
教务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