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7-2018-1学期校级选修课选课于2017年6月15日18:00至6月19日18:00之间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参加选课的对象为2016级本、专科统招生。
二、选课方法及要求
1.选修课程是必修课程的必要补充,每位统招学生除学习必修课程外,还必须选修公选课程,以获得必要的学分。学分未修满的学生不能毕业。
2.本学期仍实行网上选课(选课网址:,选课类别为“公选课”),具体选课方法见“附件1”。一台电脑请登录一个账号进行选课。如若一台电脑同时登录几个账号,服务器繁忙会造成已选上的假象。请各位需选课的学生认真查看选课信息,特别注意选课目录中“校区”、最右一列“备注”信息中的“禁选要求”和“上课时间”,不要与自己的专业课上课时间相冲突。
3.选课期间系统不会锁定,如果学生有误选的,可以自己在网上撤消后重新再选。6月19日18:00后系统将锁定,此时选定的课程不能再作变动。
4.按照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结合本期开课情况,每位学生最多选修一门课程,已学课程不能重复选修,人数已满或已经锁定的课程则不能再选。选课结束后,不能变动所选课程。
5.选修课上课期间,学校不再增设交通工具,为免交通不便,请选课学生在就读校区选课。
6.原则上由本人自己选课,不得代选。超过选课时间或不按要求选课的后果自负。
7.选课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老师联系(电话:2790059;地点:莲湖校区行政楼2015办公室)。
三、开课时间
2017-2018-1学期第一周开始上课(具体上课时间和地点请登录教学综合管理系统查看”)。6月19日18:00选课结束后,请申报开设校级选修课的老师和已选课程的学生及时登录教学综合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课表,确定课程是否开设及上课的具体时间与地点,以便按时上课。
另,若高年级统招生有未修够选修课学分的同学请于6月20日8:00至18:00,单独到教务处课程管理中心(莲湖校区行政楼2015办公室)补选,要求这类补选的学生先在网上自行查看可选课程。过时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