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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罗江  发布时间:2018-4-9  阅读:4906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827号)精神,我校启动2018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个项目由1—6名相关专业学生组成项目研究团队,每名学生本次只能参加一个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二)项目所在二级学院为每个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配备1—2名教师组成的指导组,每位老师每年最多指导1个项目。指导教师需具备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曾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围绕项目技术理论、实验方案设计、工作路线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并定期组织学生交流研讨。

(三)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无未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如有未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上报的项目视为无效项目)。

(四)研究内容应明确具体,有可行性和创新性,与以往立项项目雷同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然后将此材料(纸质与电子文档一式一份)交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按照申报要求与申报条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确保申报项目真实、规范、可行。

2.二级学院择优排序、汇总填写推荐项目信息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与项目申报书、项目论证活页一起于416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2010办公室,同时将项目申报书、项目论证活页和推荐项目信息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jyk2010sasu@163.com

四、评审办法

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各二级学院上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完成情况及二级学院本科生人数确定立项数量,择优向省教育厅报送。

五、申报项目数量要求

各二级学院上报项目的数量不得少于本学院本科生总人数的1%

六、经费资助

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根据立项类别及预期成果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2790063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3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4:未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