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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申报2021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通知
发布者:王运璇  发布时间:2021-11-6  阅读:1939次

各二级学院(开课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 号)精神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校实习基地建设,拟在全校范围内遴选推荐3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2021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通知及相关要求,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

2.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的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立项2年后由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建设方案开展验收、认定工作。通过认定的授予“四川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 申报材料

1.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包括教育基地简介、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

2.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

3.实践基地视频材料。包括实践基地的全貌,典型实践基地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三、注意事项

1. 请有意申报本次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二级学院(开课单位),填写《四川省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信息简表》(附件2),并于118(星期一)17:30前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弘德楼20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977623@qq.com

2. 学校将及时组织遴选,并通知相应二级学院(开课单位)准备申报材料。请务必于1126日前将《四川省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3)、《四川省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4)、支撑材料(扫描件)及视频材料以U盘形式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弘德楼2017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18-2790065

 

                                      教务处

                                   2021116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四川省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信息简表.doc

附件3:四川省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doc

附件4:四川省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