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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2学年度实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王运璇  发布时间:2022-5-24  阅读:1433次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实习工作,加强管理,及时总结经验,表彰优秀,树立榜样,根据学校《实习管理办法》(川文理〔2017111 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实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和对象

(一)实习工作先进单位:2020-2022学年开展实习工作的二级学院

(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2020-2022学年校内从事实习指导的教师

二 、评选条件

(一)实习工作先进单位

1.二级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实习工作,岗位职责明确。

2.实习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规范,学生成绩评定合理;实习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积极认真,实习归档的各种材料齐备;实习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3.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工作认真负责,均能按照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指导学生。

4.与校外基地联系紧密,共同完成实习组织领导工作,实习效果好,并赢得校外基地的好评;基地建设成绩显著,能满足各专业实习的需要。

5.实习期间无教学事故和违纪现象发生。

(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工作责任心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能起到表率作用。

2.实习前各项工作准备充分,实习教学计划周密细致;实习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全面掌握实习学生的详细情况,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解决实习中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履行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3.深入实习工作第一线了解实习生的整体情况,对实习学生进行现场指导,较好地解决学生实习期间的实际困难。

4.实习结束,能按时做好学生的考核工作,能及时总结经验且具有推广价值。

5.所指导的实习生能按有关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无违反纪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深受实习生和实习单位的赞扬和好评。

三、评选数量和比例

(一)实习工作先进单位按照学校开展实习工作的二级学院总数的20% 评选,本次评选3个实习工作先进单位。

(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每个学院评选1名。

四、评选程序

(一)实习工作先进单位

1.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自愿申报,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实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教务处审核申报材料。

3.学校开展评选工作。

4.将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四川文理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2),二级学院组织初评,按相关标准评选推荐1名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

2.教务处审核申报材料。

3.学校开展评选工作。

4.将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将《四川文理学院实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四川文理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签字盖章后,于6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28813081@qq.com)纸质版报送到弘德楼实践教学科2017室。

六、奖励措施

评选出的实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学校将行文公布,并参照学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川文理〔2016123 号)予以奖励并颁发荣誉证。

 

联系人:陈老师

  话:2790065

         教务处

           202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