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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方坷昊  发布时间:2019-12-11  阅读:2059次

各部门、二级学院: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下称“研招考试”)将于20191221日—22日在我校莲湖校区进行,为加强考试管理,维护研招考试的严肃性,确保我校研招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实际,现就我校研招考试监考人员选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1.学校正式在职在岗教职工。

2.2020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研招考试。

3.本人、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均未在参与任何研招考试补习(辅导)班中授课。

4.政治思想素质好、纪律性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

二、监考人员工作时间与工作职责

1.工作时间:1221日—22日。

2.工作职责:(1)按时参加监考前的培训;(2)准时参加考试监考;(3)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及其他有关工作。

三、选拔流程及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分配名额(附件1)推荐监考人员名单。

2.被推荐人员须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附件2)

3.监考教师需提交一寸照片一张(背景不限),在照片背面备注部门、姓名,各部门统一收齐后,派一人至莲湖校区弘德楼2021考试中心办公室制作监考证。

4.各部门将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同《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一并于1213日前报送至莲湖校区弘德楼2021考试中心办公室。

5.学校将对监考人员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由考务办正式通知。监考人员一经确定,必须确保准时到岗,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严禁私下调换、替换。

联 系 人:方坷昊

联系电话:0818-2790091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川文理学院考点考务办公室

2019 12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