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以及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请校内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包括:课程思政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课程与教材建设研究,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研究,教师队伍发展研究,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等(具体内容见附件1《选题指南》)。
二、申报流程
(一)遴选推荐
各部门组织有关学科专家从研究团队的合理性、研究计划的可行性、预期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等方面对本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向学校推荐高质量的研究项目,避免本部门研究项目间的同质性、与以往项目之间重复性倾向。推荐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有学生参与。
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于12月11日前将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与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二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莲湖校区弘德楼2010室),同时拷贝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核
教务处审核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的申报资格,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分类汇总。每位教师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1项教改项目,每位教师作为项目组成员参研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评审公示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对拟立项建设的项目在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学校发文立项建设。
三、项目管理
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书,项目一经立项,按申报书认真组织科学研究,学校将定期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相关工作。研究成果(含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文理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研究成果”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原则上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校级一般项目应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至少发表1篇反映项目研究内容的教改论文并完成项目申报书预计的其他相关研究成果;校级重点项目应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至少发表2篇反映项目研究内容的教改论文并完成项目申报书预计的其他相关研究成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 波 赵 娟
电 话:2790063
邮 箱:jyk2010sasu@163.com
附件1. 四川文理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附件2. 2020-2022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3. 四川文理学院2020-2022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