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始进行2020-2021-1学期的实习、见习教学计划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受疫情影响,2019-2020-2学期未完成的实习、见习等实践教学环节,需填写《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1,一式一份)。
2.各二级学院组织各专业填报《实习教学计划表》(附件2,一式四份),学院填报《实习教学计划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注:凡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的实习环节都要制订实习教学计划,实习类别包括毕业实习、专业见习、专业实习、专业实训等)
3.工作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各二级学院和实习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要求,科学动态调整学生实习实训。
4.材料报送:请于9月23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 的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后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莲湖校区弘德楼2017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123653859@qq.com。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2790065,67665(V)。
教务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