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2019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分流工作已结束,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3日—7月7日。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电话或书面向我校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教务处适时进行学籍异动的处理,学生在下学期直接跟着新班学习。
教务处联系电话:0818-2790059
教务处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