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如实准确地统计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川文理〔2017〕73号)文件精神,教学工作量包含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研究改革与服务三类。现将核算2020年教学工作量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统计
(一)统计范围
课堂教学工作量包含2019-2020-2学期和2020-2021-1学期。
(二)个人信息核对
1.登录教务管理系统( http://jwc.sasu.edu.cn ),“教师栏目”—“个人信息”。
2.点击“个人姓名”,进入“个人基本信息[修改]”页面,做好个人信息的修改核对。
(三)时间安排
1. 2020年12月16日—12月31日教务处计算课堂教学工作量,发给各二级学院核对。
2. 2021年1月4日—1月10日各二级学院核对确认后的课堂教学工作量表签字盖章返回教务处课程管理中心。
3. 联系人:徐军伟 莲湖校区弘德楼2015室 电话:2790059
二、实践指导统计
(一)统计范围
包括指导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学生试讲、指导实训见习、实习。
本次统计内容起止时间为2019-2020-2学期和2020-2021-1学期。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填写《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实践指导教学工作量统计总表》《附件2:四川文理学院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量明细表》,工作量计算细则见附件3。学院应组织充分论证、审核,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
特别提醒:请涉及成都产教融合基地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工作量分配时给予成都基地驻地教师一定比例的实习指导工作量。
(二)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2021年1月10日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档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档发送至123653859@qq.com。
联系人:汤瑞清 莲湖校区弘德楼2017室 电话:2790065
三、教学研究改革与服务统计
(一)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内容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统计项目模块类别及计算细则见附件3。
(二)时间安排
1. 2020年12月16日—25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组织所属教师填写《 “教学研究与改革”和“教学服务”项目统计表》(附件4,以下简称“统计表”),收集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表中各项目日期精确到“月”。
2. 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10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完成审核,汇总各单位的“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4789698@qq.com,纸质版经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办公室。
3. 集体项目赋分比例分配表见附件5
联系人:李浩然 莲湖校区弘德楼2019室 电话:2790062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填报、统计和审核工作。
教 务 处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