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613 号)和《关于继续开展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614 号)(见附件1、2),我校决定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任务、内容
见教育厅文件(见附件1、2)。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对照教育厅文件和申报评审标准,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色实际,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统一部署,集中优势力量,组建申报团队,开展申报工作。
三、申报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可申报 2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四、申报时间安排
2021年1月4日前,提交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2)和项目建设申报书(见附件3、4),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交至弘德楼201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23653859@qq.com。
联系人:汤老师 2790065
教务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