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和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全校教学用实验室。获得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不再重新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理念先进,实验教学体系完整,创新使用实验教学方式方法,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仪器设备配置先进和安全环境,体现学科专业特色、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有序,教学信息化水平高,实验教学中心特色鲜明,实验教学效果显著。
2.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充分体现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系统整合学校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创造性地建设与应用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优质教学资源。鼓励自主创新和拥有自有知识产权。打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管理和共享平台,有实践经验丰富,勇于创新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
三、经费资助
1.根据申报情况遴选立项建设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和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周期三年,给予相应经费资助。对建设效果良好的实验教学中心和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校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各申报单位根据建设内容,详细列出经费预算明细。
四、申报程序与立项
由各教学实验室申报,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择优(原则上最多一个)向学校推荐,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学校审定发文。本次拟立项数量为5-8项。
五、管理考核与验收
学校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中止项目建设,建设期满后进行考核验收。
六、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书。根据不同的实验教学中心类型分别填报校级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和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见附件1、2)。
2.支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制定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和规章制度、自编实验教材等。
3.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在2010版本以下。
上述材料中,申报书和支撑材料需提交纸质文本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123653859@qq.com。
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于2021年3月2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莲湖校区弘德楼2017),联系人:汤瑞清 联系电话:0818-2790065。
教务处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