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开课单位):
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第三批次)安排作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次校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第三批次校考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教育学院院考教育心理学除外)、《现代教育技术》、《大学物理》、《高等数学(下)》(第17周结课课程)、《经济数学(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学院院考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除外)。
2第三批次校考机试科目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大学语文》、《大学英语2-A\B\艺A\艺B\专》、《大学英语4-A\B\艺A\艺B》、《社交礼仪》(第16周结课课程)。
3. 第三批次校考考试笔试定于6月21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1。
4. 第三批次校考考试机考定于6月18日-27日举行,其中南坝校区为6月18日-20日,莲湖校区为6月19日-20日和6月25日-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2。
2.监考教师、巡考及考务安排见附件3和附件4。
二、校考笔试试卷命题及印制:
(一)校考笔试试卷命题要求与往年一致,且应符合学校《考试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学科教育教学特点。
(二)为保证印刷质量,留足印刷和装订时间,涉及校考笔试试卷命题的相关学院应在第17周周一(6月12日)前(含12日当日)将期末考试校考笔试试题两套(A、B卷)报送至考试中心。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应下载“考试安排名单”和“考生须知”,认真校对并筛选出本学院参考学生名单,并及时按场次和班级排序后打印、公布并通知到各班,开展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2)各二级学院应下载“监考安排表”,认真校对并筛选出本学院监考教师名单,并及时将监考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监考教师,告知其监考场次(时间)、监考地点、组别,并通知传达“监考须知”,提醒监考老师仔细阅读监考须知,开展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3)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使考生牢固树立诚信应考意识,严格参考纪律。
(4)各二级学院加强考前培训、强化监考人员纪律要求。对玩忽职守、纪律要求不严的监考人员,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各二级学院、各相应部门应切实做好考试保障工作。
教务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