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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11-12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发布者:李浩然  发布时间:2024-11-25  阅读:4544次

各二级学院:

学校定于1130-12月1日在莲湖校区举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测试均在莲湖校区图书信息大楼C区进行,请参加测试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候测地点,若误时漏测,将不予补测,责任自负。

二、准考证打印

打开“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省份选择“四川”,凭“姓名”和“身份证号”自助打印准考证。注意:因系统数据处于实时变动中,请考生以本通知发布之后打印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准考证打印网址为http://bm.cltt.org/#/documents-print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流程

本次测试将使用国家信息规范采集与防作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候测(图书信息大楼C区301、302、303教室):监考人员指导考生刷二代身份证报到,现场采集考生本人电子照片,将考生准考证信息、姓名、身份证、照片绑定,为考生现场抽题。

2.测试(图书信息大楼C区503、504、505教室):考生由监考人员引导,进入对应的测试室,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开始测试。

三、测试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带上身份证和准考证报到。缺证者将无法采集信息,不得参加测试。

2.请考生务必认真观看《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熟悉考试流程

3.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报到、参考

4.考生可通过“四川文理学院语委”微信公众号了解准考证信息、成绩查询、测试指南等相关信息。

5.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但不影响下次考试报名。

6.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字典等进入考场,严禁代考、夹带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和《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考试作弊者,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取消一年普通话测试报名资格

 

 

教务处

20241125

 

 

附件1:《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