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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优秀师范生参加第五届全国师范生微课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王运璇  发布时间:2024-1-9  阅读:9356次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师范生信息化教学能力,不断提升信息素养,加快创新型卓越教师培养,助力教育信息化、教育资源数字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教育部陕西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师范生微课大赛。现就赛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师范专业本科生

    二、参赛内容

参赛学生以教育部印发的《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为依据,参考《师范生信息化教学能力标准》要求,制作与主要教材版本配套的学科知识微课,可体现重难点、易错点。参赛学生分学科和学段自选内容,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精心设计课程,录制微视频。具体制作要求如下:

微课视频制作要符合教学实际需求,可通过拍摄、录屏、动画或三者结合的方式灵活制作。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制作精良,能全面反映教学情景,充分展示教学过程。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内容有字幕提示。视频必须采用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长宽比为16:9,单个视频不得超过100MB。不得采用课堂教学过程再现的实录方式或剪辑课堂实录的方式制作。

    三、参赛赛制

竞赛分为校级初赛与全国决赛两级赛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赛

    间:19--35

工作步骤:

1.各二级学院举行初赛,自行组织录制视频和剪辑并汇总,于35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各师范专业至少推荐3件作品参赛。

2.教务处于37日前组织专家根据评审标准(见附件1)进行评选。

(二)决赛

    间:311--412

工作步骤:

1.教务处于38日前将评选出的20件优秀作品上传至大赛指定平台。

2.大赛组委会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

3.决赛结束后,由大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或优秀组织奖。获奖作品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运用。

    四、报送要求

1.各学院推荐参赛的作品选题应避免重复;

2.作品非小组合作项目,须由个人独立完成,且最多只有一位指导教师。

3.作品必须添加大赛统一片头(片头模版见附件2)。

4.每个参赛作品需填写《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3)。由二级学院汇总后填写《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4)。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参赛作品和电子版本的《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2)、《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3)于35日前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践教学科(弘德楼2017室),电子版打包汇总发送至邮箱sasusjjxk@126.com

    五、工作要求

1.请相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与。

2.请相关指导教师要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指导、提高指导实效。坚决杜绝只挂名不指导、指导不认真与不负责的现象,加强对学生的全过程、全方位的指导。

3.各学院务必严格把关,报送参加比赛的作品中不能出现任何违反国家政策的言论和不恰当图像,所有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版权,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即视为同意将本人作品在全国推广和共享。

4.联系人:

王老师  廖老师  2790065

 

1:前四届微课大赛特等奖作品观看平台(www.hlsdk.cn)平台,扫码即可观看。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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